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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 机构设置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设有反贪局、渎侦局、预防职务犯罪科、公诉科、侦监科、林检科、民行科、监所科、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案管科、控申科、政工室、办公室等14个科室。

第二部分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请在公开时插入决算公开8张表格图片)

第三部分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院共实现经费支出3342.34万元,收入3342.34万元,均较上年增加924.58万元,增加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院收入334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2.34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院共实现经费支出334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6.62万元,占75.59%;项目支出815.72万元,占24.41%。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42.34万元,支出合计3342.3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合计各增加924.58万元,增长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2.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4.58万元,增长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2.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278.68万元,占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6万元,占1.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万元,占0.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452.64万元,决算334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政策性人员经费,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1.52万元,占87.5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5.1万元,占12.47%,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4万元,支出决算39.49万元,完成预算的3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21万元,完成预算的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8万元,完成预算的31%。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继续实行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2017年5月公车改革后,我院7台一般公务用车过户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0.24万元,下降43.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一致,都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36万元,下降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6万元,下降42.45%。“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标准;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维修,2017年5月公车改革后,我院7台一般公务用车过户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9.49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21万元,占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3万元,占2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21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2017年公车改革前检察院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改革后1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8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2017年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102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九、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本级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本院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良好,绩效目标是打黑除恶,维护治安稳定。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指标进行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年中追加经费较多,预算约束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细化预算编制项目、健全预算编制基础资料,建立完整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使得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1万元,比2016 年增加66.01万元,增加23.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临聘人员,相关劳务费及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我院2017年政府采购总额234.1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82.68万元,服务类采购74.17万元,工程类采购77.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 辆;有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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