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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2021年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228日在浏阳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朝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浏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25件2133人,同比分别增长92.3%、81.8%,审查移送起诉案件2032件2757人,同比分别增长45.4%、40.3%。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8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2件。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突出集体”等11个集体荣誉,51人次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等市级以上奖励。

一、紧紧围绕中心,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护航浏阳经济发展

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惩治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对“5·30”专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批准逮捕20人,提起公诉20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全国检察机关反邪教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并现场观摩庭审,该案的成功办理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和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40人,审查起诉25人,办理了陶某亮等人套路贷涉恶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开展涉黑恶案件线索倒查,监督“2·19”专案的漏犯彭某某到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个月。严厉打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犯罪,批准逮捕475人,提起公诉548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63人,提起公诉293人;严厉打击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888人,提起公诉1044人;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85人,提起公诉45人,办理的“湘嘴巴”非法集资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坚决保护碧水蓝天和生态安全。围绕加快建成“两个中心”,会签湘赣边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意见,组织湘赣边烟花爆竹安全公益协作延伸工作听证会,推动区域司法合作和烟花爆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保护浏阳生态环境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办理了“1·19”等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8人,提起公诉51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5件,促成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赔偿磋商10件。围绕建设“高富美乡村”,督促移送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3件,补植复绿500多亩、缴纳保证金600多万元,对生态修复到位的50家烟花鞭炮企业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检察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管,保护绿水青山。

三是坚决支持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紧贴市委创建“五好园区”的部署安排,结合办案深入企业走访,组织开展检察服务园区企业发展座谈会,广泛听取园区、企业意见建议和司法诉求。加强检察院驻经开区检察联络室建设,认真开展案件风险评估,对涉企犯罪案件依法不捕62人、不诉9人;在湖南永顺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回访蓝思科技系列商业贿赂案件被相对不起诉的13家企业负责人,提升检察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使命担当,强力推进法治浏阳建设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是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坚持严审细查,用心用情促成刑事和解、退赃退赔,决定不批准逮捕582人,占提请批准逮捕总人数27.48 %,同比上升161%;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641人,占审查起诉总人数24.12 %,同比上升42.4%,有效减少社会对立,增进社会和谐。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格控制“两退三延”等措施,全链条压缩办案“往复”,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办案效率,“案-件比”为1.06,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前列。

二是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深入浅出释法说理,做深做细认罪认罚,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悔罪,邀请律师现场见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376人,占办案数的93.44%,向法院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522人,采纳率96.06%。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模式,成立危险驾驶案件专业办案团队,办结340人,对血液酒精含量在120毫升/100毫克以下、无从重处罚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按规定完成社会公益服务的,决定不起诉136人。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社会矛盾突出的典型案件开展公开听证55件次,让案件当事人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还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保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批准逮捕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33件40人,提起公诉21件24人,立案监督5人;与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签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组织专项检查,查处刑事案件6件;督促教育部门与公安机关对795名教师、保安等入职查询,1人因有吸毒劣迹被解聘;28名检察官担任14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巡讲及检校互动活动30余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通过诉讼难以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极端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救助16.5万元。与群众换位思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件次,对所有信访案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回复。

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和每一个诉讼过程。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加强侦查监督,追捕追诉漏犯24人,追诉漏罪26笔。深化检察官定点联系派出所工作机制,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座谈会、案件讨论会200余次,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17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0次。加强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13人、撤案5件5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7次,提出抗诉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和械具检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查、看守所专项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9份,督促整改落实;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监督完善474名监外执行人员动态监管信息,建立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检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健全监检合作、案件会商工作机制,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起诉2件2人;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派员参与省纪委交办的“5·25”专案侦办工作,对一派出所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线索开展初查后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二是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加强生效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提请长沙市检察院抗诉9件,法院已改判8件;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164件。支持弱势群体起诉166件,为16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35万余元。加强行政检察监督,针对行政机关选择性执法、村级印章管理漏洞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5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进“最美浏阳公益行活动”,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对医院、学校等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问题立案60件。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对经开区路段随意倾倒和堆放垃圾、某学校生活污水直排渭川河、某镇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不当等问题立案41件。加强国有土地保护,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2件。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对公共停车场缺少无障碍设施立案4件,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相关部门投入近400万元整修设施,让每一处英烈纪念设施都焕发荣光。

四、坚持党建引领,注重固本强基,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牢记“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抓实队伍教育管理监督。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案件21次,认真贯彻市委党代会、市委第45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将政治统领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扎实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积极配合长沙市委第三巡察组政治巡察,以政治教育锻造忠诚品质,以警示教育促查纠整改,八项举措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该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推介。依托浏阳红色资源加强干警教育,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组织“12·4”宪法日宣传活动,提升干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视察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森林法》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68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增殖放流、公开听证等活动;6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以问题为导向,以点带面,制定整改方案,提升干警执法能力水平。

三是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坚持理念引领,加强业务培训,组织25人次参加省、市检察院的各类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通过案例剖析、业务讲座、案件讨论等拓宽干警视野,提升工作能力,多名干警获评省、市检察院业务标兵。加强内部执法监督,通过流程监控系统对案件办理的节点实时监控;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评查案件2332件,监督纠正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68个。严格落实政法干警各项禁令要求和各项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全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39次,做到逢问必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是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监督浏阳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融入和服务保障浏阳高质量发展的作为和担当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四大检察”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法律监督的质效与人民群众新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检察干警履职能力和水平还有待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落实党中央《意见》,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贴“强省会”战略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工作,能动履职,办优案、干实事、育英才、创一流,为“挺进前五强,加快建成‘两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浏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牢检察工作“方向盘”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三力”。全面贯彻请示报告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推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二是强化使命担当。以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市委2021年第45次常委会会议精神为主线,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找准检察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构建检察新发展格局,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浏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行动自觉,通过走访、座谈、邀请视察、履职评议、公开听证等方式,主动争取人大代表的关心和支持,主动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细化法律监督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认真开展“警民鱼水情”司法公正长沙行浏阳活动。

二、忠诚履职讲作为,当好服务大局“护航者”

一是致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提高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精准打击力度。聚焦争当湘赣边区域合作典范,加强湘赣边司法协作,紧盯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卫生犯罪。二是致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争当“三高四新”主力,服务金阳新城建设和产业园区发展,做深做细驻经开区检察联络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和企业联点工作,落实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三是致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平安浏阳、法治浏阳建设,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为民办实事理念贯彻于执法办案的始终,综合考虑国法、天理、人情,用心用情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活动,扛起未成年人保护司法责任。依托“检察长+河长”“检察长+林长”制,当好生态检察卫士,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三、强化监督讲质效,站好公平正义“监督岗”

一是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导向,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携手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更好落实,达到法律监督效果倍增,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重视诉源治理,加强对校园性侵、虚假诉讼等问题的监督,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加大刑事检察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消极侦查的监督,实现对立案、侦查活动的实时、全面监督。运用好认罪认罚、确定型量刑建议、提请抗诉等监督方式,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充分发挥聘任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实现合作共赢。高度重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做好驻所检察室各项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加强社区矫正监督,防止脱管漏管;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升监督硬核度。三是增强民事行政监督刚性。以深度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调落实多元救助措施,切实解决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不会、不敢、不愿选择诉讼途径维权的实际问题,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履职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四是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规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落实公益诉讼“4+5”法定责任。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围绕“米袋子、菜篮子、钱袋子、药箱子”等民生问题,开展专项检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提升素养讲正气,树好严管厚爱“风向标”

一是抓实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强党建引领,开展好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为民执法的政治自觉,提振干警精气神。将党建工作与文明创建、生态司法修复、检察宣传、执法普法、创先争优等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检察业务能力水平,树立品牌,打造亮点。二是抓好能力建设的高质高效。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事项和重大、典型、疑难案件及时请示汇报,争取重视关心和指导支持。鼓励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展示等活动,拓展干警的业务知识,提升工作能力。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推行员额检察官述职制度,引导干警争先创优,培育一批业务精英和办案能手,夯实业务强检基础。三是抓紧作风建设的长治严管。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的主体责任,健全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监察、侦查、审判机关的履职制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为“挺进前五强,加快建成‘两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浏阳”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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