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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2021年
时间:2021-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022日在浏阳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罗朝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长沙市委、浏阳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浏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办案质效有新提升。共审查逮捕案件5043件6982人(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下同),同比分别下降12.37%、10.65%,审结5041件6973人,其中批准逮捕3995件5516人,不批准逮捕1046件1457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6810件9493人,同比分别下降3.88%、7.56%,审结6522件8960人,其中提起公诉5544件7638人,决定不起诉978件1322人,同比分别上升167.95%、153.26%,人民法院判决5426件7331人,均为有罪判决;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360件,同比下降31.95%;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42件,同比上升75%;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8件。诉讼监督有新发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8件80人,同比上升62.5%和45.5%,撤案65件68人,同比上升315%和300%,追捕追诉漏犯237人,同比上升36.2%,追诉漏罪194笔,同比上升194%;对刑事案件抗诉14件,人民法院已改判4件。对民事裁判案件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社区矫正对象和法院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人员监督收监18人。执法能力有新突破。21个集体、6个专项工作、8个案件和93人次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上级领导机关表彰奖励或肯定推介;执法质量考评连续五年居长沙检察机关前列。

一、注重系统观念,更新执法理念,在法治轨道上践行初心使命

始终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围绕市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理念,共办理“9‧06”、“9‧07”等涉黑涉恶案42件122人,其中批准逮捕40件115人,不批准逮捕2件7人;提起公诉42件120人,决定不起诉2人。坚持“纠错不能止于办案,追责必须落实主体责任”理念,在办理“网络水军”等黑恶案件时,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发送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

二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毒品、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228人,提起公诉1272人;严厉打击“2‧12”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396人,提起公诉383人。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涉疫犯罪7人,提起公诉16人;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批准逮捕10件11人,提起公诉27件35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入律师参与见证,引导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悔罪悔过,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442人、不起诉1319人,向法院提出轻缓量刑建议2500人。

三是服务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101人,提起公诉55人;结合办案,督促相关部门抓源头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破坏浏阳河流域生态环境犯罪,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98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公益诉讼,立案58件;与醴陵市、上栗县等地检察院签署《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的意见》,成立全省首个食品药品环境资源检察室,督促移送食品药品、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案件44件59人。开展产业扶贫资金、低保金等使用情况专项监督,督促追回冒领低保金50万元。对贫困被害人或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13人27.5万元。组织骨干力量对中和镇江河村、北盛镇拔茅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四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与市工商联会签《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协作意见》,认真开展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和企业合规试点,办理涉企案件875件1086人,不批准逮捕262人,决定不起诉325人,提出轻缓量刑建议499人。深入开展进园区、企业活动,组织花炮产业链涉案问题调研、家居产业链以案促改、汽车及零配件产业链企业家沙龙等活动,提高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注重司法价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为民执法中筑牢宗旨意识

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司法,助推法治更暖民心。

一是以专项监督增进民生福祉。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等专项监督,监督立案18件27人,批准逮捕121人,提起公诉357人;与浙江、江西等三省四地会签《加强宁波舟山港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综合治理检察协作意见》,形成打击合力。开展城乡农贸市场、网络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饮用水安全以及套取骗取特殊门诊医疗基金等专项整治,立案45件,追回冒领资金6万余元,并督促整章建制。

二是以检察建议助力民生改善。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共制发检察建议819份,促进相关单位整改到位813次,彰显法律监督实效。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针对因车辆远光灯照射致视觉障碍引发交通事故问题,检察建议市公安局开展专项整治;贯彻“一号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市教育局推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是以检察情怀关爱未成年人。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工作组,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2人,提起公诉34人。督促落实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主体责任,与市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方案》。加强普法宣传,26名检察长(官)担任13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录制《青春不“毒”行》等法治课程5个,开展进校园、进社区法治巡讲100多场。

三、注重法治思维,加强法律监督,在司法实践中维护公平正义

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一是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侦查监督,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197件,监督纠正侦查行为违法168次;加强漏捕漏诉监督,追捕追诉的帅某某强奸案、张某某电信诈骗案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建立检察官定点联系公安派出所机制,为公安民警开展电信诈骗、商业贿赂犯罪等专题培训21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8件77人。加强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5次,对宁某某等人组织卖淫案提请抗诉,其中4人被改判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不到位90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办理建国70周年特赦案件;驻看守所检察室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二是做强民事行政监督。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42件。对民事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20份,对生效民事裁判案件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48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5件,发出检察建议105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办理邓某借贷合同纠纷案、唐某工伤赔偿案、蒋某执行案等;持续关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针对农民工“讨薪难”,支持起诉362件,追回劳动报酬209万元。

三是做好公益诉讼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8件。守护青山绿水,督促复垦荒废基本农田68.3亩,补植复绿500多亩,清理浏阳河、捞刀河垃圾422.8吨。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的监督,督促追回欠缴土地出让金7945万元;开展公租房清查清退专项行动,督促取消93户家庭住房保障资格,收缴欠租179万元;7处违建别墅依法拆除或收归国有。监督纠正加油站使用手机支付危害消防安全行为64件;加强对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督,督促新建25个残疾人无障碍停车位。针对不符合医用器械标准口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

四、注重强基导向,坚持“五个过硬”标准,在改革创新中锤炼队伍忠诚

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监督支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专项工作5次,18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开展宪法宣誓3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长兴湖及周边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等案件办理、公开听证、听庭评议、见证增殖放流等37次。

二是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注重党建引领,抓实意识形态,夯实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邀请专家教授授课11次,开展各类红色主题活动24次,整治顽瘴痼疾27条;举办“讲模范、学模范、做模范”主题故事会,选树推介典型干警8名,推出为民办实事举措8项,解决群众“六小”问题30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警示教育。认真落实长沙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列出清单,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已销号37个;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并报告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63人次。

三是坚持改革强检、业务兴检。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模式,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3批次59名,同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省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员额退出机制,因调离、退休、自愿申请等原因退出员额23人。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反贪、反渎、预防3个部门24人整体转隶到市监察委。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将原有的11个内设机构调整为8个部室。注重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跟班学习、考察交流276人次。注重岗位练兵,组织参加业务知识竞赛和实战练兵128人次,14名干警获评省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注重检察文化建设,在全省率先成立基层检察官文联,致力“四清”文化建设,组织读书沙龙、知识抢答赛等文体活动32次,释放办案压力,激发队伍活力。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的工作成绩,是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浏阳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在服务保障浏阳高质量发展中,检察工作的作用、影响和贡献度不够突出;二是“四大检察”职能发展还不平衡,法律监督的力度、效率与新时代要求、群众新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检察干警履职能力和水平还有待加强,全面从严治检责任需要不断压实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的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浏阳检察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浏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办优案、干实事、育英才、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履职担当,积极作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浏阳检察事业新的征程,为浏阳加快建成“两个中心”、挺进全国五强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紧紧围绕中心,为大局服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更高站位、更新理念、更实举措主动融入浏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浏阳践行“四个争当”保驾护航。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聚焦争当湘赣边区域合作典范,加强湘赣边司法协作,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提高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精准打击力。紧盯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卫生犯罪。抓实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聚焦争当“三高四新”主力,服务金阳新城建设和产业园区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发挥检察职能优势,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和企业联点工作,落实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督促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引导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是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聚焦争当乡村振兴样板,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推行“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浏阳绿水青山,帮扶官渡镇竹山村乡村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包案制,健全公开听证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聚焦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多角度考虑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顺应时代要求,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常态化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

一是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关注“米袋子、菜篮子、药箱子、井盖子”等民生问题,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安全。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八项举措”,守护美好生活,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不断加强检察诉源治理。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立足办案,更加自觉做好预警预判、防患未然、标本兼治的工作,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定期公布有关工作情况,深化检务公开、检察听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及时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推动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到一类问题的治理。

三是加大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做实检察长(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入更多社会力量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及时给予困难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协调落实多元救助措施。加强对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养赡养费等支持起诉力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大对侵害军人名誉等行为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力度,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尊严。

三、强化法律监督,为法治助力,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全面聚焦主责主业,办好案、办优案。

一是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注重将《意见》精神要义、各项要求融入具体工作中,把监督的重心放在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更加自觉把政策的刚性要求、法律的刚性规定和实践的灵活方式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抗诉、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

二是大力加强刑事检察监督。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及时纠正有案不立、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增强反腐合力。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深化看守所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加强对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监督。

三是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问题的监督。完善对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完善案卷调阅制度。推进执行与监督信息共享,加强对违法执行行为的监督。加强与法院、公安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四是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进一步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生态、食药、国土、英烈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案件办理力度。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履职强基,打造政治素养、专业能力、纪律作风过硬检察队伍

筑牢忠诚根基,锻造实干铁军,凝聚奋进合力,争创全市标杆、全省一流、全国有名的基层检察院。

一是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报告有关工作,主动接受评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工作,加强沟通联络,确保依法履职。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监督,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二是更加注重能力培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实施“党建聚合力”工程,以党建带队建。围绕检察专业化、精英化建设目标,加大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制定年轻人才引进、青年干警培养规划,发挥“传帮带”作用,大力培育检察精英人才。实施文化育检、文化兴检,大力营造干事创业争优的浓厚氛围。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助推新时代法律监督。

三是更加严守纪律规矩。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把全面从严治检落实落细。强化内部监督,从日常抓起、从细节管起,筑牢防线,守住底线。

各位代表,浏阳未来五年发展的蓝图令人憧憬,全国五强的目标催人奋进,新时代浏阳检察工作责任重大。让我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担当履职,更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浏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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