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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FC-2022-08-FW007),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FC-2022-08-FW00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品目 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451200 | 451200 |
二、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4512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申明。
(6)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03月至2022年07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泛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岳北和苑2栋1单元101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白沙路25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公告期限: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15日止(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浏阳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31-836070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泛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北和苑2栋1单元101房
联系人:范女士、全女士
电话:0731-88528856、17708440224